双柏县人民医院于2024年3月19日向本机关提出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3月20日作出了同意通过该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双卫放XK决字[2024]第0005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20日